发布:2015/7/30 11:30:20来源:浏览:10767
答:首先,因你的船长证书在2012年11月份已过期,现已无有效证书可上船担任船长。
对于船长和高级船员来说,如何保持适任证书再有效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11规则”)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过渡期内适任证书再有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做了相关规定:持有有效的“04规则”适任证书的船长和高级船员按照本办法申请“11规则”的适任证书时,其海上服务资历要求满足过去5年内不少于12个月,或者申请之日前6个月有累计3个月与证书记载范围相对应的海上服务资历,且安全记录良好,海事管理机构可为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五年的适任证书;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在参加模拟器培训并通过考试后,海事管理机构为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五年的适任证书。
如果你要通过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内有3个月资历的方式或是参加模拟器培训并通过考试的方式保持船长证书再有效换发“11规则”证书,均需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考试。